验证问题验证问题标段资格预审公告
1970-01-01 阅读次数:378 信息来源:本站 【大 中 小】 【我要打印】
1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
1.1招标条件
1.1.1招标人: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。
1.1.2批准建设情况:“XXX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”已由德建复〔2017〕110号文批准建设。
1.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1.2.1建设内容及规模:盈江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8520.17平方米,地上四层,地下一层,钢架结构。
1.2.2项目概算总投资:3856.07万元,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249.98万元。
1.2.3建设性质:新建。
1.2.4建设地点:XX县南部新城区(行政中心旁)。
1.2.5资金情况:XX县财政列支。
1.2.6主要建设内容:地上四层,地下一层,钢架结构。
1.2.7招标范围: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。
1.2.8工期:180日历天。
1.2.9资格审查方式:资格预审。
1.3申请人资格要求
1.3.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1.3.2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;
1.3.3资格预审申请人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;
1.3.4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,专业为建筑工程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,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。资格预审结束后,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,由盈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查询有无在建项目,如果有在建项目,评标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。
1.3.5 云南省省外企业的入滇备案证或登记证原件;
1.3.6信誉要求:
1.3.6.1须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(以查询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的结果截图为准);
1.3.6.2近三年(2014年至今)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、纠纷、争议、仲裁和诉讼记录。近三年(2014年至今)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,财产未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等状态。近三年(2014年至今)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。
1.3.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。
1.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。
1.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
1.5.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于2017年11月6日08:30至2017年11月10日17:30(北京时间,下同)进入XX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(http://jyzx.dh.gov.cn点击进入新系统),凭企业数字证书(CA)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(电子资格预审文件,格式为*.BZBJ),数字证书(CA)详见其办理流程。
1.5.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¥100.00元(该费用开标时现场提交,若不提交,将拒收其文件),售后不退。
1.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
1.6.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4时30分至2017年11月23日15时00分。
1.6.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(申请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7年11月23日15时00分,地点为XX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中缅友谊馆2楼)第三会议室。
1.6.3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申请截止时间,下同)前,需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,具体要求:
1.6.3.1网上递交:网上递交需登录XX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(http://jyzx.dh.gov.cn点击进入新系统),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,网上确认电子签名,并打印“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”,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,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。
1.6.3.2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,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(光盘),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1.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《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》(http://119.62.114.115/)和《XX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》(http://jyzx.dh.gov.cn/)上发布。
1.8联系方式
1.8.1招标人: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1.8.2联 系 人: AAA
1.8.3电话: 1234567999
1.8.4招标代理XX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
1.8.5总公司地址:XX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
1.8.6分公司地址:XX县风清情雅苑21栋3单元201
1.8.7联系人: BBB、CCC
1.8.8电话: 13234594374、15567854824
1.8.9电话:(0692)8666006 、(0871) 67777247转7120
1.8.10传真:(0692)8666006